【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近日,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達的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修訂計劃,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的《太赫茲空間輻射頻率測量儀器》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已經修訂完成,為了進一步完善該項新規范,提高其適用性,全國光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還望專家學者在百忙之中抽空對上述計量技術規范提出寶貴意見,并將修改意見反饋至全國光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對應規范起草單位。
《太赫茲空間輻射頻率測量儀器校準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復校時間,適用于頻率在 0.1 THz~10 THz(對應的波長范圍:30 μm~3 mm,對應的波數:3.3 cm-1~333 cm-1)范圍內太赫茲空間輻射頻率測量儀器的校準。
據了解,太赫茲空間輻射頻率測量儀器(簡稱太赫茲頻率計或太赫茲波長計)是用于測量太赫茲頻率或波長的儀器,按測量原理可分為法布里-珀羅干涉式、邁克爾遜干涉式、外差混頻式等幾種類型。其中,法布里-珀羅干涉式和邁克爾遜干涉式太赫茲頻率測量儀器的結構示意圖分別如1和圖2所示:
在校準過程中,規范明確提出了一些必要的校準條件,包括環境條件、計量標準器和主要其他設備兩個方面。其中,校準的環境條件需要滿足環境溫度:(23±5)℃;相對濕度:≤80%;其他要求:校準區域內無影響測量數據的振動、電磁干擾和背景輻射。計量標準器的要求包括頻率范圍:0.1 THz~10THz;頻率穩定度:≤0.1%;頻率線寬:≤100 MHz;輻射功率:≥50 μW;具備單頻點輸出功能,如常用校準頻率點為:0.10 THz、0.30 THz、0.76THz、2.52 THz等。校準用的其他設備有太赫茲光束準直器和太赫茲功率衰減器。
儀器的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包括校準項目、校準前準備、校準方法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規范要求,在校準前應先對儀器外觀進行檢查,目測是否有影響計量性能的碰傷、劃痕以及影響測量的其他缺陷。必要時按照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執行儀器的啟動和準備程序。儀器的校準方法包括太赫茲標準頻率源法和太赫茲標準頻率計法,相應的校準裝置示意圖分別如圖3、圖4所示:
另外,關于儀器的復校時間間隔,規范指出,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多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1年。更換重要部件、維修、重新安裝或對儀器性能有懷疑時,應隨時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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