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 2020-12-14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最常累及呼吸系統(tǒng),導致肺炎。重癥(包括重型、危重型)患者以呼吸衰竭為突出表現(xiàn),同時可伴有心臟、腎臟、腸道等多個器官損傷。呼吸支持治療是呼吸衰竭的主要治療手段,體外膜肺氧合(ECMO)是重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挽救性治療手段,應及時、規(guī)范、合理的應用。
一、適用人群
符合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診斷為重型和危重型的患者。
二、臨床預警
重型和危重型患者,需要進行密切的生命體征、血氧飽和度(SpO2)、意識狀態(tài)及臨床常規(guī)器官功能評估。
此外,以下指標變化應警惕病情惡化:
1.低氧血癥或呼吸窘迫進行性加重;
2.組織氧合指標惡化或乳酸進行性升高;
3.外周血淋巴細胞計數(shù)進行性降低或外周血炎癥因子如IL-6、C反應蛋白進行性上升;
4.胸部影像學顯示肺部病變明顯進展。
三、氧療與無創(chuàng)通氣治療
(一)鼻導管或面罩吸氧。
PaO2/FiO2低于300 mmHg的重型患者均應立即給予氧療。
1.應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時評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癥是否緩解。
2.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后,短時間(1-2小時)密切觀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癥無改善,應使用經(jīng)鼻高流量氧療(HFNC)或無創(chuàng)通氣(NIV)。
(二)經(jīng)鼻高流量氧療(HFNC)或無創(chuàng)通氣(NIV)。
PaO2/FiO2低于200 mmHg應給予經(jīng)鼻高流量氧療(HFNC)或無創(chuàng)通氣(NIV)。
1.接受HFNC或NIV的患者,無禁忌癥的情況下,建議同時實施清醒俯臥位通氣,俯臥位治療時間應當盡可能大于12小時。
2.部分患者使用HFNC或NIV治療的失敗風險高,需要密切觀察患者的癥狀和體征。HFNC或NIV治療療效不佳,應及時進行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治療。
若HFNC或NIV時FiO2持續(xù)≥70%,應當加強動脈血氣的定期監(jiān)測,進一步明確患者的氧合狀態(tài)。
四、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
一般情況下,PaO2/FiO2小于150 mmHg,應考慮氣管插管,實施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但鑒于重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低氧血癥的臨床表現(xiàn)不典型,不應單純把PaO2/FiO2是否達標作為氣管插管和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的指征,而應結合患者的臨床表現(xiàn)和器官功能情況實時進行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延誤氣管插管,帶來的危害可能更大。
(一)氣管插管的指征需要更加全面的評估和把握。
存在以下情況時,應及時插管,實施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
1.呼吸窘迫加重或吸氣努力過強:實施HFNC或NIV治療時,低氧血癥無法改善(SPO2≤93%),或呼吸頻數(shù)(RR≥35次/分)、潮氣量過大(>9~10ml/kg 理想體重)或吸氣努力過強等表現(xiàn)。
2.組織缺氧或乳酸進行性升高:實施HFNC或NIV治療時,組織缺氧加重的表現(xiàn),如乳酸進行性升高或中心靜脈血氧飽和度(ScvO2)進行性下降等表現(xiàn)。
3.血流動力學不穩(wěn)定或意識障礙:實施HFNC或NIV治療時,仍然存在或合并意識障礙、休克時,立即開始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治療。
(二)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的實施。
早期恰當?shù)挠袆?chuàng)機械通氣是危重型患者重要的治療手段。實施肺保護性機械通氣策略。
1.小潮氣量通氣。
建議初始潮氣量6ml/kg 理想體重【理想體重(男性) = 50+0.91[身高 (cm)-152.4] kg,理想體重(女性)= 45.5 + 0.91 [身高(cm)-152.4] kg】。
若平臺壓超過30cmH2O或驅動壓超過15cmH2O,應進一步降低潮氣量,以減少呼吸機相關肺損傷的風險;
2.呼氣終末正壓(PEEP)設置。
在設置PEEP時,需兼顧平臺壓和(或)驅動壓。按照FiO2-PEEP關聯(lián)表(ARDSnet的低PEEP設定方法)設定的PEEP時,往往平臺壓或驅動壓過高,可依據(jù)最佳氧合法或最佳順應性法設定PEEP。
3.肺復張。
對于中重度ARDS患者,或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FiO2高于50%時,可采用肺復張治療,并根據(jù)肺復張的反應性,決定是否反復實施肺復張手法。應注意部分新冠患者肺可復張性較差,應避免過高的PEEP導致氣壓傷。
4.俯臥位通氣。
多數(shù)中重度ARDS患者采用俯臥位通氣時氧合明顯改善。建議常規(guī)實施俯臥位通氣(每日16 小時以上)。部分患者可考慮同時采用俯臥位通氣及肺復張。
5.鎮(zhèn)靜鎮(zhèn)痛與肌松。
對于中重度ARDS患者,在充分鎮(zhèn)痛鎮(zhèn)靜的基礎上,如果患者出現(xiàn)持續(xù)的人機不同步或高驅動壓(>15cmH2O),建議加用肌松劑。
6.有創(chuàng)機械通氣撤離。
經(jīng)治療后若氧合改善(PaO2/FiO2持續(xù)大于200mmHg),且神志清醒、循環(huán)穩(wěn)定,可考慮啟動評估撤機程序。
(三)氣道管理。
加強氣道濕化,建議采用主動加熱濕化器,有條件的使用環(huán)路加熱導絲保證濕化效果。
建議使用密閉式吸痰,必要時氣管鏡吸痰;積極進行氣道廓清治療,如振動排痰、高頻胸廓振蕩、體位引流等。
在氧合及血流動力學穩(wěn)定的情況下,盡早開展被動及主動活動,促進痰液引流及肺康復。
五、體外膜氧合
體外膜肺氧合(ECMO)主要應用原理是應用泵(其作用類似人工心臟)將血液從體內(nèi)引至體外,經(jīng)膜式氧合器(人工肺)進行氣體交換之后再將充分氧合血回輸體內(nèi),完全或部分替代心、肺功能,是常規(guī)治療無效的危重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挽救性治療手段。
(一) ECMO啟動時機。
在最優(yōu)的機械通氣條件下(FiO2≥0.8,潮氣量為6 ml/kg理想體重,PEEP≥5 cmH2O,且無禁忌癥),保護性通氣和俯臥位通氣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應盡早考慮評估實施 ECMO:
1.PaO2/FiO2<50 mmHg超過3小時;
2.PaO2/FiO2<80 mmHg超過6小時;
3.動脈血pH<7.25 且PaCO2>60 mmHg超過6小時,且呼吸頻率>35次/分;
4.呼吸頻率>35次/分時,動脈血pH<7.2且平臺壓>30 cmH2O或驅動壓 > 15cmH2O;
5.合并心源性休克或者心臟驟停。
符合ECMO指征,且無禁忌證的危重型患者,應盡早啟動ECMO治療。延誤治療時機,導致患者預后不良。
(二) ECMO禁忌證。
ECMO沒有絕對的禁忌證,根據(jù)既往經(jīng)驗和研究結果,合并以下情況時,ECMO治療效果不佳,可認定為相對禁忌證:
1.合并無法恢復的原發(fā)疾病, 如嚴重大腦功能障礙、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嚴重損傷、惡性腫瘤晚期等;
2.存在抗凝禁忌;
3.在較高機械通氣設置條件下(FiO2>0.9,平臺壓>30 cmH2O),機械通氣超過7天;
4.伴有嚴重多器官功能衰竭;
5.存在周圍大血管解剖畸形或者血管病變等,無法建立ECMO血管通路等。
(三)ECMO模式選擇。
危重型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僅需呼吸支持時選用靜脈-靜脈方式ECMO(VV-ECMO),是最為常用的方式;需呼吸和循環(huán)同時支持則選用靜脈-動脈方式ECMO(VA-ECMO);VA-ECMO出現(xiàn)頭臂部缺氧時可采用VAV-ECMO模式。
(四)ECMO的建立。
1.建立前準備。
2.血管通路的選擇。
3.置管操作。
(五)ECMO過程管理。
1.機械通氣管理。
實施ECMO后,嚴格實施肺保護性肺通氣策略。推薦初始設置:潮氣量<4~6ml/Kg理想體重,平臺壓≤25cmH2O,驅動壓<15cmH2O, PEEP 5~15cmH2O,呼吸頻率4~10次/分,F(xiàn)iO2<50%。
對于氧合功能難以維持或吸氣努力強、雙肺重力依賴區(qū)實變明顯、或需積極氣道分泌物引流的患者,可聯(lián)合俯臥位通氣。
2.抗凝。
普通肝素是ECMO期間最常用的抗凝藥物。應據(jù)患者情況進行個體化抗凝;建議APTT維持于40~55秒,和(或)ACT維持于180~220秒,每2~4小時監(jiān)測一次。需要多個指標動態(tài)判斷,常規(guī)監(jiān)測血小板(PLT)、凝血酶原時間(PT)、纖維蛋白原(Fbg)、D-二聚體(D-Dimer)、纖維蛋白降解產(chǎn)物(FDP)等指標。
有條件可監(jiān)測血栓彈力圖(TEG)及抗凝血酶III等指標綜合判斷。
3.出血。
積極查找出血原因,根據(jù)出血部位及出血量采取局部壓迫、填塞、縫合結扎等措施,必要時需外科積極處理。
4.ECMO相關感染。
院內(nèi)感染將導致 ECMO 支持時間、機械通氣時間和ICU住院時間延長。危重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ECMO救治中應當警惕多重耐藥菌(肺炎克雷伯菌、鮑曼不動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等)的感染,一旦感染將導致預后不良。感染部位以下呼吸道感染、導管相關感染、血流感染和泌尿系感染最為常見。
預防方面,盡量選用外周靜脈間斷推注藥物和輸血。嚴格執(zhí)行預防(VAP)的操作,必要時早期氣管切開。
早期給予腸內(nèi)營養(yǎng)可減少腸道菌群異位及避免導管相關性血流感染等并發(fā)癥。
5.血流動力學監(jiān)測。
經(jīng)胸壁超聲心動圖檢查容易實施, 推薦作為常規(guī)應用。不推薦應用中心靜脈導管和肺動脈漂浮導管監(jiān)測血流動力學。
6.鎮(zhèn)痛鎮(zhèn)靜管理。
ECMO早期建議充分鎮(zhèn)靜、鎮(zhèn)痛,必要時聯(lián)合肌松劑治療。氧合改善、病情穩(wěn)定后,應適當降低鎮(zhèn)靜深度,盡快恢復患者自主呼吸。
(六)ECMO的撤離。
1.撤離評估。
ECMO撤離評估及實施尚無統(tǒng)一標準,可參考以下指標:原發(fā)病的控制及改善、肺順應性、CO2清除能力、氧合情況以及胸部影像學征象等,當上述條件改善后可考慮撤除ECMO。
VA-ECMO輔助的患者,除肺恢復情況外還需評估心功能恢復情況。
2.ECMO撤離策略。
VV-ECMO可通過直接關閉ECMO氧氣氣流的方式進行,而無需對血流量進行調整。血流量降至2L/min以下甚至更低,血栓發(fā)生風險較高,應謹慎進行。對于各項指標符合要求的患者(SaO2>95%、PaCO2<50mmHg),可考慮撤離ECMO。
3.ECMO管路拔除。
拔管前不必立即停用肝素,而在24小時內(nèi)逐漸減停,以減少相關并發(fā)癥的產(chǎn)生,而后繼續(xù)給予低分子肝素抗凝。
靜脈穿刺部位局部壓迫30分鐘以上,動脈穿刺部位局部壓迫60分鐘以上。撤除后24小時內(nèi)可超聲評估患者血栓形成情況。
我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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